各位老师:
为保证学院硕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硕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对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有关规定及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要求,依据《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河工大政研〔2021〕1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了《amjs澳金沙门欢迎您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现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21年8月2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沈国荣 18623717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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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8日